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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挑剔的,但凡捉不到血食,就会随便用些个蔬果。 因为吃藕丑,老子已经够难看的了。 “我去看看两个孩儿。” 要注意小宝宝的营养均衡,而且,林夕觉得饮食习惯要从宝宝抓起,书里面黄袍怪吃饭,绝对是整个西游最惊悚的,也难怪不管黄袍怪如何善待百花羞,可是小公举始终不待见他。 这货都是把人抓过来,拧去头颅然后就着脖腔子“吱溜、吱溜”喝血,然后再张口大嚼。 擦,不忍直视啊! 作为一个吃货,林夕向来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所以这是首先要改变的事情。 并不是为了挽回百花羞,而是别让两个娃光棍在起跑线上。 这俩娃若是有样学样的话,断子绝孙指日可待。 除非接着找俩妖精,否则的话,人间的小娇娘恐怕哪个都受不了自家夫君这般饮食。 两个孩子看见林夕,大步跑过来叫着“父王”,半人半妖的娃,倒是承袭了百花羞的好相貌,只是两只尖尖耳朵立在头顶,嘴里也有两颗尖尖的小虎牙在昭示着他们非人哉。 小萌娃卡哇伊,一灰一黑带着浓浓的二次元风。 也不知道是天生都对美有一种追求,还是因为看见父王十分宠溺娘亲有样学样,两个娃其实很喜欢百花羞这个娘亲。 可惜的是百花羞对他们总是淡淡的。 虽然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毕竟是被强迫的,百花羞对这两个娃比对奎木狼要亲近些,可也说不上有多喜欢。 所以说吧,没事别轻许诺言整什么来世情缘,过好这辈子已经很不容易,下辈子谁知道你和你的他还是个什么东西,跨性别现在都好说,这一不小心跨物种了,实在太重口。 尤其是百花羞还莫名奇妙丢了记忆。 她完全不记得自己在天上做披香殿玉儿的时候曾经撩拨过一位帅到没朋友的天神奎木狼。 因此对于此刻的百花羞来说,黄袍怪再好,也是个强奸犯。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林夕却恰恰相反,只缘身在此山中,方晓故事不对劲。 那种奇怪的感觉令人如鲠在喉,可任林夕绞尽脑汁就是想不起因为什么。 还是做个乖奶爸,呆在家里带娃吧。 碗子山距宝象国三百里路,唐长老一介肉体凡胎,只能靠常人应有的速度去西天取经,这是佛祖对取经小组的考验,也只有这样才能路遇坎途九九八十一难。 否则的话,被赶跑的大师兄一个筋斗十万八千里,瞬间秒到。 可是一旦他们想要带着唐长老腾云驾雾,对不起,重逾千钧,背不动啊背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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