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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觉得那种勾心斗角的丛林冒险偶尔为之倒是可以,若是当成职业的话,夏霜并不适合。 所以,找个合适的地方开个【春风得意大酒楼】还是蛮不错的想法。 在接连三个来月的日子里,林夕犹如过冬老鼠一般不辞劳碌的努力工作,总算是积存了大量爆裂魔法瓶。 至于制作药剂的经费,自然全都是由杀人放火无恶不作的幽魂大金主提供赞助。 这家伙为了早日弄到那瓶七级药剂给自己解毒也是蛮拼的。 带着能力已经今非昔比的二十多个属下在整片森林里面横冲直撞,简直比潜藏在莽林深处那对鹰面火龙王夫妇还要为祸一方。 搞得现在很多人已经谈之色变,不敢来这片林子了。 林夕曾经说过,叫他做得别太过分,其他都还好说,若是给教廷那群老古板们得知此地有人无证修仙,估计这位天尊就得沦为暗叛者,剧情中委托人凄惨的下场就是他前车之鉴。 对此,幽魂天尊嗤之以鼻。 妇人之仁。 本尊是有酒修仙,无酒参禅,快意自在,随心所欲。 什么都要计较的话,还不如直接去凡间做个醒掌天下权的帝王,何必要辛苦修行? 你觉得本尊强取豪夺有点不地道,那么人类对这片丛林中的生灵呢?扒皮抽筋、食肉炼骨,连那些与世无争的花花草草都不曾放过,岂非利用得更加淋漓尽致? 林夕顿时哑口无言。 也对,起码幽魂在每次打劫时都会例行说上一句“放下东西,人可以滚蛋”之类的话,总算是没有赶尽杀绝,当然对方自己一定要作死,那就怪不得他了,因为在幽魂这,永远都只有一次机会,抓不住就算是自己作死。 跟一个强者去讲公平和道理,可笑。 幽魂冷哂:“你即将命丧虎狼之口,跟它们讲道理,人家可曾会放过你?” 林夕目瞪狗呆,可问题是,您老人家是人,您不是牲口啊! 幽魂面露嘲讽之色,斜睨了她一眼:“禽兽不如之辈亦是大有人在,不然你父母为何无辜枉死,而你又为何流落至此?成王败寇才是至理名言,你觉得你们信奉的圣光教廷屁股就是干净的?手上便没沾过无辜之人的血泪?可笑!” 他深邃的眼眸中寒光一闪:“我原本以为你与我是相同的,对人狠厉,对己亦然,能屈能伸,诡诈无比,为达目的无所不用其极,难道本尊是错看了你?” 竟是一副随时可以对林夕痛下杀手的样子。 林夕高举双手:好吧,你赢了。 林夕觉得把这家伙许配给云梦萝那个阴损无比的颜狗,一定会皆大欢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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